根据省委组织部统一部署,为推进大学生村官培养使用工作,决定从全区优秀大学生村官中选拔优秀大学生村官挂职担任乡镇副职(乡镇长助理)。现公告如下。
一、选拔岗位
在2015年全区在岗大学生村官中遴选乡镇副职(乡镇长助理)若干名。
二、选拔条件
1、2013年8月以前(含2013年8月)全省统一选聘,且目前在岗的郊区大学生村官。
2、中共正式党员。
3、现担任村党组织书记、第一书记或村委会主任职务。
4、近两年年度考核均为称职以上等次。
5、思想政治素质较好,组织协调能力较强,遵守大学生村官工作各项制度规定,工作实绩较为突出,所在乡镇办、村党员和干部群众认可度较高。
6、身体健康。
7、未受过党纪政纪处分。
三、选拔程序
按照公开报名、资格审查、考察、公示、任职等程序进行。
(一)发布公告
2015年7月13日起,在区先锋网、区政府大楼公示栏、乡镇办公示栏等媒体发布遴选公告,公布相关职位、条件、程序和要求等信息。
(二)报名与资格审查
符合条件的大学生村官自7月13日起,可以在区先锋网下载并填写《选拔报名表》,7月17日前将报名表交所在区委组织部,由区委组织部进行资格审查。
(三)考察及公示
根据报名、组织推荐和岗位设置情况进行1:1考察。确定人选后,提请区委常委会研究确定,并进行公示。公示期为7天。公示期间未发现影响任用问题的,履行任职手续。
本公告由中共郊区区委组织部负责解释。
咨询和举报电话:0562-2896620。
中共郊区区委组织部
2015年7月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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