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加大优秀大学生村官选拔使用力度,搭建大学生村官干事创业平台,根据市委组织部《关于做好近期大学生村官几项具体工作的通知》(农组函〔2016〕47号)文件要求,决定从全区中选拔优秀大学生村官中担任村党组织第一书记。现公告如下。
一、选拔岗位
在2016年全区在岗大学生村官中遴选村党组织第一书记1名。
二、选拔条件
1.中共正式党员;
2.年龄35周岁以下;
3.至少有1个年度考核等次为优秀;
4.身体健康;
5.未受过党纪政纪处分。
三、选拔程序
选拔大学生村官第一书记工作按照发布公告、报名和资格审查、实绩测评、面试、组织考察、公示、办理任用手续等程序进行。
(一)发布公告
2016年11月3日起,在区先锋网、区政府大楼公示栏、乡镇办公示栏等媒体发布遴选公告,公布相关条件、程序和要求等信息。
(二)报名与资格审查
符合条件的大学生村官自11月4日起,可以在区先锋网下载并填写《选拔报名表》(附件1),11月10日前将报名表交区委组织部,由区委组织部进行资格审查。符合公开选拔资格条件的大学生村官,原则上都要报名,并结合任职村实际撰写一篇调研报告报区委组织部审核。
(三)实绩测评(11月12日至14日)。区委组织部成立大学生村官实绩评价审定组,对照《大学生村官实绩测评表》(附件2),根据相关材料,对大学生村官任职经历、表彰奖励、年度考核、创业富民等情况进行测评;召开选聘工作联席会议确定评分情况,并按照分配名额1:3比例提出入围人员名单。11月15日前将实绩评定成绩汇总表、入围人员名单及其调研报告报市选聘办。
(四)面试(11月16日)。采取结构化面试方式,总分100分。由市选聘办统一命题并组织实施。面试结束后,将成绩反馈至各县区。
(五)组织考察(11月17日至21日)。区委组织部根据面试得分情况,结合调研报告撰写情况,按照1:1比例确定考察人选,组织人员全面、客观、准确地了解考察对象的德才表现、工作实绩和群众公认程度。召开选聘工作联席会议,研究确定最终任职人选。
在村工作制度坚持不好、作用发挥不明显的不得选拔任用,按照得分进行递补并考察。
(六)任前公示(11月22日至11月28日)。区委组织部根据拟选拔人选的实际情况确定任职村和职务,填写《选拔大学生村官担任村党组织第一书记人员名单》(附件3)报市委组织部备案后统一进行公示。公示期满无异议的,履行任职手续。
本公告由中共郊区区委组织部负责解释
咨询和举报电话:0562-2896619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