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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组织党员参加“庆七一·百题万人答” 活动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7-07-01 00:56 来源:郊区先锋网 作者:铜陵郊区先锋网 浏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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郊组〔2017〕37号

  

关于组织党员参加“庆七一·百题万人答”

活动的通知

各党委(党工委):

    为深入推进“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常态化制度化,扎实开展“讲政治、重规矩、作表率”专题教育,迎接建党九十六周年和党的十九大胜利召开,市党员电教中心决定开展“庆七一·百题万人答”活动。具体通知如下:

一、活动时间

7月1日至7月5日。

二、活动平台

“先锋铜陵”微信公众号。

三、活动形式

“先锋铜陵”微信将在活动期间每日推送10条关于党章党规和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的单选题,答题者通过搜索微信公众号“tlxf0562”或扫描附件二维码关注“先锋铜陵”,实名注册后即可通过手机参与每日答题。

四、奖项设置

竞答优胜者由市党员电教中心通过微信系统后台,从活动当日所有答题者中随机抽取,每天设立优胜奖50名,每人奖励手机话费50元,获奖名单随第二天竞答题目一并公布。

五、有关要求

“庆七一·百题万人答”活动是我市推进学习教育常态化制度化的重要抓手,是强化党员日常学习教育方式的积极探索,各党(工)委要高度重视,精心组织,广泛发动所属党组织和广大共产党员、发展对象、入党积极分子及其他愿意参与的群众参加活动。党员领导干部要带头参加答题,为其他党员作出表率。

 

附件:1. “先锋铜陵”微信二维码

      2. “庆七一·百题万人答”应知应会知识

 

                                                          中共铜陵市郊区委员会组织部

                                                              2017年6月19日

 

附件1

“先锋铜陵”微信二维码

附件2

“庆七一·百题万人答”应知应会知识

 

1. 中国共产党章程共11章53条。

2. 中国共产党的最高理想和最终目标是实现共产主义。

3. 中国共产党的根本宗旨是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

4. 中国共产党以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科学发展观作为自己的行动指南。

5. 党章总纲指出,马克思列宁主义揭示了人类社会历史发展的规律,它的基本原理是正确的,具有强大的生命力。

6. 我国正处于并将长期处于社会主义初级阶段。

7. 党章总纲指出,发展是我们党执政兴国的第一要务。

8. 中国共产党在领导社会主义事业中,必须坚持以经济建设为中心,其他各项工作都服从和服务于这个中心。

9. 坚持改革开放,是我们的强国之路。

10. 中国共产党要领导全国各族人民实现社会主义现代化的宏伟目标,必须紧密围绕党的基本路线,加强党的执政能力建设、先进性和纯洁性建设。

11. 党章总纲强调,以改革创新精神全面推进党的建设新的伟大工程,整体推进党的思想建设、组织建设、作风建设、反腐倡廉建设、制度建设。

12. 党的思想路线是一切从实际出发,理论联系实际,实事求是,在实践中检验真理和发展真理。

13. 中国共产党的最大政治优势是密切联系群众。

14. 民主集中制是民主基础上的集中和集中指导下的民主相结合。

15. 党章规定,可以申请入党的年龄为年满18岁。

16. 中国共产党党员必须贯彻执行党的基本路线和各项方针、政策,带头参加改革开放和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带动群众为经济发展和社会进步艰苦奋斗,在生产、工作、学习和社会生活中起先锋模范作用。

17. 党员除了享有表决权、选举权和被选举权以外,还有权要求罢免或撤换不称职的干部。

18. 在党组织讨论决定对党员的党纪处分或作出鉴定时,本人有权参加和进行申辩,其他党员可以为他作证和辩护。

19. 党员对党的决议和政策如有不同意见,在坚决执行的前提下,可以声明保留,并且可以把自己的意见向党的上级组织直至中央提出。

20. 入党介绍人要认真了解申请人的思想、品质、经历和工作表现,向他解释党的纲领和党的章程,说明党员的条件、义务和权利,并向党组织作出负责的报告。

21. 入党誓词如下:我志愿加入中国共产党,拥护党的纲领,遵守党的章程,履行党员义务,执行党的决定,严守党的纪律,保守党的秘密,对党忠诚,积极工作,为共产主义奋斗终身,随时准备为党和人民牺牲一切,永不叛党。

22. 预备党员的预备期为1年。

23. 预备党员的预备期,从支部大会通过他为预备党员之日算起。

24. 预备党员预备期满,党的支部应当及时讨论他能否转为正式党员。需要继续考察和教育的,可以延长预备期,但不能超过1年。

25. 预备党员转为正式党员,或延长预备期,或取消预备党员资格,都应当经支部大会讨论通过和上级党组织批准。

26. 申请入党的人要有两名正式党员作介绍人。

27. 发展党员,必须经过党的支部,坚持个别吸收的原则。

28. 党员的党龄从预备期满转为正式党员之日算起。

29. 党员缺乏革命意志,不履行党员义务,不符合党员条件,党的支部应当对他进行教育,要求他限期改正;经教育仍无转变的,应当劝他退党。

30. 党员如果没有正当理由,连续6个月不参加党的组织生活,或不交纳党费,或不做党所分配的工作,就被认为是自行脱党。

31. 党章规定,党的最高领导机关是党的全国代表大会和它所产生的中央委员会。

32. 党的各级代表大会的代表和委员会的产生,要体现选举人的意志。

33. 党组织讨论决定问题,必须执行少数服从多数的原则。

34. 党的全国代表大会每5年举行一次,由中央委员会召集。

35. 党的省、自治区、直辖市的代表大会,每5年举行一次。

36. 企业、农村、机关、学校、科研院所、街道社区、社会组织、人民解放军连队和其他基层单位,凡是有正式党员3人以上的,都应当成立党的基层组织。

37. 党的基层组织是党在社会基层组织中的战斗堡垒,是党的全部工作和战斗力的基础。

38. 党章规定,党的基层委员会每届任期三年至五年,总支部委员会、支部委员会每届任期两年或三年。

39. 党的基层组织要宣传和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宣传和执行党中央、上级组织和本组织的决议,充分发挥党员的先锋模范作用,积极创先争优,团结、组织党内外的干部和群众,努力完成本单位所担负的任务。

40. 党按照德才兼备、以德为先的原则选拔干部。

41. 党章要求党的各级领导干部必须正确行使人民赋予的权力,坚持原则,依法办事,清正廉洁,勤政为民,以身作则,艰苦朴素。

42. 党组织对违犯党的纪律的党员,应当本着惩前毖后、治病救人的精神,按照错误性质和情节轻重,给以批评教育直至纪律处分。

43. 党章规定,严重触犯刑律的党员必须开除党籍。

44. 留党察看最长不超过2年。

45. 党员在留党察看期间没有表决权、选举权和被选举权。

46. 党员经过留党察看,确已改正错误的,应当恢复其党员的权利;坚持错误不改的,应当开除党籍。

47. 党组织对党员作出处分决定,应当实事求是地查清事实。处分决定所依据的事实材料和处分决定必须同本人见面,听取本人说明情况和申辩。

48. 党章规定,党组发挥领导核心作用。

49. 中国共产党的党徽党旗是中国共产党的象征和标志。党徽为镰刀和锤头组成的图案;党旗为旗面缀有金黄色党徽图案的红旗。

50. 党的各级组织和每一个党员都要维护党徽党旗的尊严,要按照规定制作和使用党徽党旗。

51. 新修订的《中国共产党廉洁自律准则》、《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自2016年1月1日起施行。

52. 新修订的《中国共产党廉洁自律准则》要求全体党员要做到“四个必须”,努力弘扬中华民族传统美德,廉洁自律,接受监督,永葆党的先进性和纯洁性。

53. 党章是最根本的党内法规,是管党治党的总规矩。

54. 《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规定,党的纪律处分工作应当坚持“党要管党、从严治党”的原则,强调“把纪律挺在前面,注重抓早抓小”。

55. 党员受到警告处分一年内、受到严重警告处分一年半内,不得在党内提升职务和向党外组织推荐担任高于其原任职务的党外职务。

56. 《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规定,对于应当受到撤销党内职务处分,但是本人没有担任党内职务的,应当给予其严重警告处分。

57. 受到留党察看处分的党员,恢复党员权利后二年内,不得在党内担任和向党外组织推荐担任与其原任职务相当或者高于其原任职务的职务。

58. 党员受到开除党籍处分,五年内不得重新入党。

59. 党的各级代表大会的代表受到留党察看及以上处分的,党组织应当终止其代表资格。

60. 党员犯罪情节轻微,人民检察院依法作出不起诉决定,或者人民法院依法作出有罪判决并免于刑事处罚的,应当给予撤销党内职务、留党察看或者开除党籍处分。

61. 在自己的职责范围内,不履行或者不正确履行自己的职责,对造成的损失或者后果起决定性作用的党员或者党员领导干部称为直接责任者。

62. 党纪处分决定作出后,应当在一个月内向受处分党员所在党的基层组织中的全体党员及其本人宣布。

63. 通过信息网络、广播、电视、报刊、书籍、讲座、论坛、报告会、座谈会等方式,公开发表坚持资产阶级自由化立场、反对四项基本原则,反对党的改革开放决策的文章、演说、宣言、声明等的,给予开除党籍处分。

64. 组织、参加会道门或者邪教组织的,对策划者、组织者和骨干分子,给予开除党籍处分。

65. 在党内组织秘密集团或者组织其他分裂党的活动的,给予开除党籍处分。

66. 违反党的优良传统和工作惯例等党的规矩,在政治上造成不良影响,情节严重的,给予开除党籍处分。

67. 拒不执行党组织的分配、调动、交流等决定的,给予警告、严重警告或者撤销党内职务处分。

68. 不按照有关规定或者工作要求,向组织请示报告重大问题、重要事项,情节严重的,给予撤销党内职务或者留党察看处分。

69. 篡改、伪造个人档案资料,情节严重的,给予撤销党内职务或者留党察看处分。

70. 在民主推荐、民主测评、组织考察和党内选举中搞拉票、助选等非组织活动,情节严重的,给予开除党籍处分。

71. 违反有关规定取得外国国籍或者获取国(境)外永久居留资格、长期居留许可的,给予撤销党内职务、留党察看或者开除党籍处分。

72. 违反有关规定办理因私出国(境)证件、前往港澳通行证,或者未经批准出入国(边)境,情节严重的,给予留党察看处分。

73. 收受可能影响公正执行公务的礼品、礼金、消费卡等,情节较重的,给予撤销党内职务或者留党察看处分。

74. 向从事公务的人员及其配偶、子女及其配偶等亲属和其他特定关系人赠送明显超出正常礼尚往来的礼品、礼金、消费卡等,情节较重的,给予警告或者严重警告处分。

75. 接受可能影响公正执行公务的宴请或者旅游、健身、娱乐等活动安排,情节严重的,给予撤销党内职务或者留党察看处分。

76. 违反有关规定取得、持有、实际使用运动健身卡、会所和俱乐部会员卡、高尔夫球卡等各种消费卡,或者违反有关规定出入私人会所,情节较重的,给予撤销党内职务或者留党察看处分。

77. 违反有关规定从事营利活动,经商办企业的;拥有非上市公司(企业)的股份或者证券;买卖股票或者进行其他证券投资;从事有偿中介活动;在国(境)外注册公司或者投资入股等行为之一,情节较重的,给予撤销党内职务或者留党察看处分。

78. 有用公款旅游、借公务差旅之机旅游或者以公务差旅为名变相旅游;以考察、学习、培训、研讨、招商、参展等名义变相用公款出国(境)旅游行为之一的,对直接责任者和领导责任者,情节严重的,给予开除党籍处分。

79. 违反公务接待管理规定,超标准、超范围接待或者借机大吃大喝,对直接责任者和领导责任者,情节较重的,给予撤销党内职务处分。

80. 违反有关规定配备、购买、更换、装饰、使用公务用车或者有其他违反公务用车管理规定的行为,对直接责任者和领导责任者,情节严重的,给予撤销党内职务或者留党察看处分。

81.习近平在主持中共中央政治局第四十一次集体学习时指出:“生态环境保护能否落到实处,关键在领导干部。”

82.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就是中华民族近代以来最伟大的梦想,其本质是国家富强、民族振兴、人民幸福。

83.党和人民长期实践取得的根本成就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

84.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是由道路、理论体系、制度三位一体构成的。

85.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总依据是社会主义初级阶段。

86.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总布局是“五位一体”总体布局。

87.习近平总书记指出,党内脱离群众的现象大量存在,一些问题还相当严重,集中表现在形式主义、官僚主义、享乐主义和奢靡之风这“四风”上。习惯于以会议落实会议、以文件落实文件属于形式主义方面的问题。

88.我们党领导人民进行社会主义建设主要分为改革开放前和改革开放后两个历史时期,其区分的标志是党的十一届三中全会。

89.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既坚持了科学社会主义基本原则,又根据时代特征赋予其鲜明的中国特色。

90.党的十八大以来,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从坚持和发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全局出发,逐步形成并积极推进“四个全面”战略布局。其中,居于引领地位的是全面建成小康社会。

91.党的十八大提出,到2020年全面建成小康社会。

92.人民当家作主是社会主义民主政治的本质和核心。

93.改革开放是决定当代中国命运的关键一招,也是决定实现“两个一百年”奋斗目标、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关键一招。

94.对全面深化改革作出总部署、总动员的是十八届三中全会。

95.全面深化改革的总目标是完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

96.习近平总书记在庆祝中国共产党成立95周年大会上发表的重要讲话中强调,要坚持中国特色社会主义道路自信、理论自信、制度自信、文化自信,坚持党的基本路线不动摇,不断把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事业推向前进。

97.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专题研究依法治国问题,并作出我们党历史上第一个关于加强法治建设的专门决定,开启了法治建设新时代。

98.全面依法治国,总目标是建设社会主义法治体系,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

99.公正是法治的生命线。

100.中国共产党的领导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最本质特征,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的最大优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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