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郊区老干部局2015年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发布时间:2016-08-26 被阅览数: 次 来源:郊区先锋网

                                                  郊区老干部局2015年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部门主要职能

    根据《关于郊区党政机构设置与调整的通知》(郊办【2010】62号),设立中共铜陵市郊区区委老干部局,由区委组织部管理,承担全区离退休干部工作的检查、指导、协调和服务工作。区委老干部局的主要职责有:

    1、认真贯彻中共中央及省、市委关于离退休干部管理的有关规定,落实老干部的政治、生活待遇,并结合本单位的实际情况,制定具体的实施办法。

    2、配合有关部门组织离退休干部为发展全区经济献计献策,发挥老干部在三个文明建设中的积极作用。

    3、协助关工委做好关心下一代工作;开展适宜老干部特点的各种文娱活动;定期对离退休干部走访慰问,关心离退休干部的身体和生活,协调帮助他们解决实际困难。

    4、对全区各单位离退休干部工作实行指导、检查,落实老干部政策,协调解决老干部工作中的问题。做好异地安置离退休干部的管理工作。编制离退休干部活动经费的预、决算,并按规定要求统一掌握使用。

    5、根据集中与分散管理相结合的办法,与有关部门明确分工,密切协作,共同做好离退休干部逝世后的善后事宜。

    二、2015年度部门决算单位构成和人员情况

    从决算单位构成看,郊区老干部局2015年度部门决算包括局本级决算,与预算比较,无增加减少变化。

    纳入郊区老干部局2015年度部门决算编制范围的单位共1个,详细情况见下表:

                        2015年区老干部局在职人员1人,离退休1人。

    三、区老干部局2015年度部门决算说明

   (一)2015年度收入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15年度收入总计82.9万元,支出总计84.9万元。与2014年相比,收、支总计各减少46.9万元、44.9万元,各降低36.1%、34.6%,主要原因是离休干部医疗统筹费用减少。

  (二)2015年度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本年收入合计82.9万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82.9万元,占100.0%。

  (三)2015年度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本年支出合计84.9万元,其中:基本支出12.3万元,占14.5%;项目支出72.6万元,占85.5%。

  (四)2015年度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15年度财政拨款收入总计82.9万元,财政拨款支出总计84.9万元。收、支总计各减少46.9万元、44.9万元,各降低36.1%、34.6%,主要原因是离休干部医疗统筹费用减少。

  (五)2015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1.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2015年度财政拨款支出84.9万元,占本年支出的100.0%。与2014年相比,财政拨款支出减少44.9万元,降低34.6%。主要原因是离休干部医疗统筹费用减少。

    2.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2015年度财政拨款支出84.9万元,其中:基本支出12.3万元,占14.5%;项目支出72.6万元,占85.5%。具体情况如下:

    1.“一般公共服务”2015年度决算8.9万元,其中:“行政运行”决算8.9万元,主要用于人员经费及单位基本运行支出。

    2.“社会保障和就业”2015年度决算25.2万元,其中:“其他优抚支出”决算1.0万元,主要用于抗战时期及以前参加革命工作离休干部一次性慰问支出;“老年福利”决算24.2万元,主要用于区直机关离退休干部职工春节、重阳节慰支出。

    3.“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2015年度决算49.3万元,其中:“行政单位医疗”决算2.0万元,主要用于离退休干部医疗费用支出;“其他医疗保障支出”决算47.3万元,主要用于离休干部医疗统筹费用支出。

    4.“住房保障支出”2015年度决算1.4万元,其中:“住房公积金”决算1.2万元,“提租补贴”决算0.2万元,主要用于机关及所属预算单位按照国家政策规定向职工发放的住房公积金、提租补贴等住房改革方面的支出。

  (六)2015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15年度财政拨款基本支出59.7万元,其中人员经费57.1万元,主要包括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补助支出;公用经费2.6万元,主要包括商品服务支出和其他资本性支出等。

  (七)2015年度政府性基金财政拨款收入支出情况说明

    2015年本部门没有政府性基金收入和支出。

  (八)机关运行经费说明

    2015年机关运行经费合计1.3万元。其中:办公费0.5万元、邮电费0.1万元、差旅费0.2万元、培训费0.4万元、公务接待费0.1万元。

  (九)政府采购说明

    2015年本部门没有政府采购项目。